流鶯殺手出獄打老翁 檢不輕饒
依殺人未遂起訴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曾因流鶯交不出保護費,就持棍痛毆後腦杓,差點打死對方的「流鶯殺手」陳善約,被高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10年,他出獄不到4個月,又因細故持活動扳手與榔頭,猛力重擊與他無冤無仇的李男頭部,事後聲稱沒殺人犯意,然新竹檢方認為,他的前科就足以戳破謊言,再度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他。
檢警調查,在押的陳善約(53歲)曾因殺人未遂案,97年被高等法院判刑10年確定,去年8月30日執行完畢出獄,卻不知悔改,去年12月18日晚間7點多,在新竹市勝利路因細故與72歲的李男起爭執。
陳善約持預藏的活動扳手與榔頭,猛力重擊李男頭部,致李男頭部受創,當場倒臥在地,經人報警,警方將李男送醫,撿回一命。
陳善約坦承行凶,但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只是想教訓李男而已,被逮進派出所還狂妄高喊:「沒在怕坐牢的啦!」
檢方調查他的前科,發現他是10多年前讓流鶯聞之色變的「流鶯殺手」,曾因流鶯未按時繳交保護費,95年7月巧遇在麵攤吃麵的被害人,順手拿起路旁拾獲的四方棍毆打小腿,流鶯不支倒地後,一時氣憤情緒高漲,持棍接續猛力狠擊後腦杓,高呼:「給妳死!給妳死!」
流鶯腦膜下腔出血及腦挫傷,傷重昏迷不支倒地,送醫急救,昏迷達1星期始脫險。
檢方認為,當年陳善約曾因持四方棍重擊流鶯後腦杓,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足認他已明知以硬物重擊他人頭部,將可能發生死亡結果,竟仍持活動扳手與榔頭重擊李男頭部,其主觀上有不確定的殺人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新竹市鬧區「建國公園」多年前曾是流鶯聚集處,被警方提報為迅雷對象的情侶檔陳善約、游鳳嬌,以「地下主管」自居,專門向阻街流鶯收取保護費,如果不從則以暴力相向,新竹地院審理時,多名被害人出庭時出現極度不安和惶恐的神態,法官認為2人以暴力欺壓弱勢人士的犯行,甚為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