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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揪17年前性侵狼》女:化成灰都認得

17年前發生強盜性侵慘案的南市南區水交社淳樸眷村社區,如今已遷村重劃,人事已非。(資料照)

17年前發生強盜性侵慘案的南市南區水交社淳樸眷村社區,如今已遷村重劃,人事已非。(資料照)

2017/03/29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男子黃朝輝17年前性侵女子,犯案後一直逍遙法外,直到去年,刑事局比對一千多萬筆DNA資料,查出另案在高雄監獄服刑的黃嫌涉案,台南地院昨一審依強盜性侵罪判他12年徒刑。

黃嫌服刑中 一審被判12年

判決指出,現年58歲男子黃朝輝,89年3月15日凌晨3點半,騎機車途經台南南區,見20餘歲女子騎機車到早餐店,黃嫌亮出刀子脅迫交出4千4百元,並將女子性侵。

警方在被害人身上採獲歹徒的DNA檢體,但一直未能比對出身分。105年6月中旬,刑事局鑑識中心逐一比對一千多萬筆DNA資料,發現在高雄監獄服刑的黃朝輝涉案,警方借訊黃嫌、提示相關證據,黃才俯首認罪。

去年破案時,被害人告訴警方,回憶當年悲慘往事,歹徒化成灰她都能認得!黃嫌犯案前說「我已經跟蹤妳很久了!」這句話十多年來如夢魘般揮之不去。

據了解,有戀童傾向的黃嫌曾性侵女童,88年假釋出獄,89年性侵強盜早餐店女店員,92年又犯下性侵殺害7歲女童案,法官以他有性侵再犯之虞且有戀童癖,判無期徒刑,並令他服刑前強制治療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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