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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膝撞破醉男脾臟 警重傷害起訴

新北地檢署大樓。(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大樓。(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7/03/30 06:00

〔記者陳慰慈、曾健銘/新北報導〕陳姓男子酒醉搭小黃回家,因車資問題與運將發生糾紛,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光華派出所曾姓員警,找來陳妻付清車資。不料夫妻離開派出所後,陳男不爽用腳踹計程車,曾員見狀,認為陳故意找麻煩,以膝蓋頂撞他腹部,造成陳男脾臟破裂;新北地檢署認定員警執法過當,昨依重傷害罪嫌將他起訴,因其為公務員,建請加重其刑。

前年12月晚間,陳男喝醉搭計程車回家,因講不清楚目的地,司機便將他送至光華派出所請員警協助。曾員等人叫醒陳男,要他支付600元車資,陳男只願付200元,曾員只好叫陳妻來付清車資。

事後夫妻與運將離開派出所,停等紅燈時,陳男不爽踹了計程車一腳,隨即被陳妻拉離,曾員見狀衝出派出所,抓住陳男肩膀,質問為何要踹車?陳男抵抗,兩人爆發衝突,曾員用膝蓋頂撞陳男肚子,造成陳男脾臟破裂、乙狀結腸穿孔、腹膜炎等傷害,乙狀結腸因穿孔經手術切除,陳男憤而提告。

庭訊時,曾員否認犯行,認為陳男酒醉,有危害他人之虞,為管束其行為才將他制伏在地;但檢方認為,陳男雖有腳踹計程車,但隨即被妻子帶離,並未再走向計程車,顯無造成他人生命危害情形,曾員沒必要攻擊其腹部,因此將他起訴。

新莊分局表示,曾員平常工作表現認真,此次執行保護管束過程造成民眾受傷,應非有意,涉訟部分尊重檢察官職權,後續將聘請律師協助維護權益,目前仍讓曾員正常執勤,暫不做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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