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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床戰3學長 告不成性侵

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將3男不起訴,阿明由少年法庭審理中。(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將3男不起訴,阿明由少年法庭審理中。(記者錢利忠攝)

2017/04/21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北部某高職女學生小如,去年3月在台北市東區逛街,巧遇同校謝姓、鄧姓、陳姓學長及未成年同學阿明(以上均化名),5人嫌逛街太累,決議到旅館開趴喝酒,還玩起多P性愛遊戲。事後傳遍全校,連小如男友也聽聞,小如為挽回男友,對4男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將3男不起訴,阿明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檢方調查,18歲的小如在學校很有異性緣,雖有男友,仍常跟男同學及學長嬉鬧,這次酒後玩多P性愛,而她的男友剛好是4位男主角的哥們,得知此事後追問小如實情,小如為挽回男友的心,堅稱當天她喝醉後,先被2男脫光衣服,再被另2男硬上性侵。

小如提告性侵,3男移送法辦,未成年阿明也被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北檢偵辦時,謝、鄧2男承認與小如嘿咻,強調是你情我願;陳男則稱,他只有脫掉小如上衣、撫摸,但沒嘿咻。3男異口同聲說,小如的酒量是5人中最佳,當時她根本沒醉。

事後LINE對話並未責備

檢方調查,5人當天帶酒開房間,在房內划酒拳,規定輸的人要脫衣服、喝酒,小如脫到只剩內衣褲,4男一見青春肉體,跨越「哥們」界線,發展成性愛遊戲。

檢方查出,小如當天離開飯店時意識清楚,事後多次用LINE與4男聯繫,對話內容嬉鬧,看不出有責備語氣,認定她的反應與一般性侵害被害人不同。

此外,檢方也調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訪談紀錄,並勘查警詢筆錄比對說詞,認定是合意性交,將3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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