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高跟鞋敲破頭 醫生娘虐夫賠105萬

高跟鞋敲頭示意圖

高跟鞋敲頭示意圖

2017/04/21 06:00

疑夫與女助理有染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張姓牙醫的妻子懷疑他和診所女助理有染,3年前竟在診所持高跟鞋,將丈夫的腦袋敲到流血,在家中多次抓丈夫下體、咬傷他,或在診所罵他「18年性病很髒」、「不要臉」,傳簡訊罵他「妓女的狗」、「畜生」;高等法院昨將張妻辱夫行為訂出「賠償價目表」,判她須賠丈夫105萬元,張男可上訴,張妻不得上訴。

高院訂賠償價目表

張姓牙醫控訴,他與妻子結婚20多年,但妻子常懷疑他外遇,103年2月晚間跑到他的診所,拿高跟鞋狠敲他的頭部致流血受傷;同年7月,兩度在凌晨持吹風機、水瓶或用手毆打他,或腳踹、咬傷他,甚至抓他下體;同年10月中午,跑到診所臭罵他「不要臉」、「18年性病很髒」等,破壞他的名譽。

張姓牙醫也說,妻子冤枉他有外遇,以手機傳訊息辱罵他是「妓女的狗」、「狗雜混蛋」、「有性病」、「畜生」;未經他同意,換掉門鎖不讓他進屋。張男認為妻子損害他名譽且情節重大,求償290萬元。

傳訊辱夫「妓女的狗」

台北地院傳訊診所員工,員工證稱張男未和女助理亂搞或外遇,合議庭認定張妻僅依臆測即毆打、辱罵丈夫,判賠15萬元。

上訴高等法院,張妻指丈夫對她性侵,她屬「正當防衛」反擊,並控丈夫背叛婚姻,不斷在她面前炫耀與外遇對象的情史,她才發簡訊發洩,且主張此為她與丈夫兩造間對話,未損害名譽。

高院認為,張妻無法證明丈夫跟女助理有染,或染上性病,卻有傷害和辱罵丈夫行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昨改判應賠105萬元。

張妻的律師昨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方便回答」,律師事務所人員則稱︰「判決已載明不得上訴,不是嗎?」張姓牙醫的律師未接電話,記者昨兩度致電張男的牙醫診所,診所人員問明來意後均稱「醫師很忙」,即掛電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