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校車狼司機 邊開車邊襲胸女學生

台中高分院認為黃姓男子犯後態度不佳,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半。(本報資料照)

台中高分院認為黃姓男子犯後態度不佳,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半。(本報資料照)

2017/05/10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男子駕駛高中校車,2014年底卻將輕度智障的女高中生小芳(化名)騙到助手座,左手開車、右手強摸小芳身體,還厚顏問:「妳這樣舒服嗎?」小芳尖叫抗拒,引來男同學查看,黃男才罷手;法院審理時,黃男「擺爛」說不知這是犯法行為,沒錢賠償,乾脆去關,台中高分院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半。

不認罪還開嗆 重判3年半

判決書指出,黃男是遊覽車司機,2014年12月30日下午,他擔任某高中委外的學生通勤車司機,行經國道4號時,見車內僅剩小芳等3名學生,小芳又有輕度智障,他認為有機可乘,佯稱自己剛當校車司機,不熟悉道路,把小芳騙到助手座(遊覽車駕駛座旁供導遊乘坐的座位)「帶路」。

通勤車於高速公路上疾駛,黃男卻用右手摟住小芳腰部撫摸,再撫摸小芳大腿與胸部等處,還詢問:「妳這樣舒服嗎?」小芳大叫救命,在車後方的男學生阿強(化名),是學校派任的「路隊長」,聽到異聲趨前查看,驚見黃男正在摸小芳的胸部。

黃男趕緊鬆手,車子開到小芳下車處,黃男還叮嚀小芳:「妳不要跟妳媽媽說,不然妳媽媽會打我!」阿強翌日通報學校,全案曝光,黃男卻向小芳母親嗆聲:「妳去告,妳女兒智障,法官不會相信。」

台中地院審理時,黃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小芳遲到,沒搭上通勤車而挾怨報復,但一審不採信,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半,他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時改口承認伸鹹豬手,又辯稱不知這是犯法行為,甚至「擺爛」說,願意認罪賠償30萬元和解,但他失業、生病又沒錢,也沒有親朋可借,乾脆去關算了,希望法院輕判。

台中高分院認為,黃男表面上雖願意認罪,但他答辯的實質內容,還是不承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也尚未與小芳家人和解,維持3年半的判決,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