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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基金通私庫 竹教大校長陳惠邦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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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0 06:00

簽學術交流也A錢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教育大學(已與清大合併)前校長陳惠邦,被檢調查出侵占校內用於發放獎學金的公款217萬元,與中國簽訂學術交流計畫,又趁機侵吞67萬餘元公款,新竹地院昨依公益侵占與公務侵占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2年,條件是向公庫繳納350萬元。

提領公款借給友人

判決書指出,55歲的陳惠邦原任「竹師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明知基金會收入主要來自「校友捐款」,主要支出用在發放「獎學金」,竟於2010年4月侵占基金會100萬元,又於2012年2月侵占86萬元,存入自己帳戶。2012年10月,陳惠邦提領15萬元公款借給陳姓友人,2012年11月又提領16萬元存進自己戶頭。

2013年起,陳惠邦擔任新竹教育大學校長,與中國上海市、溫州市、寧州市的教育機構簽訂5案學術交流與培訓計畫,陳惠邦竟提供自己個人在中國的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帳戶,供中方轉匯活動經費。

被搜索急吐回款項

陳惠邦藉此先後將27萬2千元公款據為己有,另在辦理溫州市教育局培訓協議案時,將研修費用40萬6千5百元侵占入己,直到檢調上門搜索,才吐出22萬4千多元的行政管理費與出差費。

再追繳350萬換緩刑

新竹地院審理期間,陳惠邦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給基金會,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新竹地院依公益侵占罪與公務侵占罪,判陳惠邦2年徒刑,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繳納3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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