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漏報財產 抗罰失敗
2017/05/22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已退休的台北市警局某分局涂姓前行政組長,申報退休財產時,漏報夫妻名下697萬餘元財產,被法務部裁罰14萬元,涂男主張漏報的財產大多在妻子名下,「一般男人很少過問老婆財產」,台北地院認定他未謹慎查證再申報,僅憑記憶印象即草率申報,有「明知可能不實仍申報」的間接故意,判涂敗訴;可上訴。
把責任推給妻子
判決指出,市警局政風室發現涂男漏報自己名下的新北市淡水區土地,還有妻子名下4筆台北土地、1筆建物,及郵局存款、銀行貸款、夫妻保的壽險,共漏報697萬餘元,通知他補正未果,移送裁處,依財產申報法可處6萬至120萬罰鍰,法務部裁罰14萬元。
涂男抗辯指出,當時妻子罹患子宮肌瘤服藥中,精神狀況不佳,他詢問妻子也是胡言亂語、語焉不詳,此外,夫妻2人名下財產均很明確,沒有假借他人名義海外置產或虛設帳戶,在國家監督下財產資料一覽無遺,無需申報不實或故意隱匿,辦理退休匆忙中難免報錯。
法官認為,涂男月退俸加18趴可領7萬8千多元,政風單位要求他補正時,已明確提醒他土地、存款、貸款、保險(儲蓄型、投資型、年金型)都應申報,他仍執意不詳加查證謹慎申報,恣意繳交可能不正確的資料,法務部開罰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