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彈報獎被打槍 小隊長臉書討公道
〔記者何宗翰、許國楨、姚岳宏/綜合報導〕台中市霧峰警分局偵查隊前年跨區到竹北查緝販毒集團,負責第一線攻堅的小隊長何永超,遭對方以改造滾輪霰彈槍擊中右手臂及右膝,至今手臂還有5顆未清除的鉛彈丸,去年初市警局以「特殊功績」報請敘獎,認為應予以破格晉升,遭警政署以「未居首功」打槍,何永超在臉書發文,「要等躺在殯儀館,才追加晉升嗎?」
何永超在臉書《NPA署長室》發文指出,警署人事室認為不符「居首功」,理由是霧峰分局與海巡署出力比例相同,未區分主從,聲請強制處分單位是海巡署,難認主導辦案,另外指他未全程參與緝捕過程,重要幹部(分局長,偵查隊長)未帶班,未見縝密計畫。
何永超反駁表示,海巡署已正式函文表明霧峰分局是主辦單位,任務分工由海巡署聲請搜索票及拘票,霧峰分局負責監控嫌犯並出面逮捕,主導辦案何難認定?當時中槍受傷後開槍還擊,還持盾牌守在大門前,依任務分工表堅守崗位,為何說他沒有全程參與?整個查緝、槍戰圍捕過程都在隊長掌握中,何來沒有縝密計畫?
當時到場指揮、時任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捷拓也留言:「我是檢察官,我有在槍戰後不久到現場,我可以證明當日警局計劃周詳,兄弟搏命衝鋒,如果需要證明」
王捷拓昨受訪表示,警察兄弟的認真付出有目共睹,留言是為了表達力挺警察,希望警政署不要抹煞基層努力。
時任霧峰偵查隊長、現任第六分局偵查隊長的陳春安說,這波槍戰有2次開槍事件,一次在2樓攻堅,一次是嫌犯逃往1樓時,被埋伏的同仁遇到,審議委員會卻認為何永超只有在2樓,後續沒有在1樓,這樣就不算全程參與。
警政署昨表示,負責審議的11名委員意見分歧,最後依衡平性及一致性原則做成決議。何員雖未破格晉升,會中仍建議從優敘獎,未來仍可能報請「功績警察獎章」及一次記兩大功,同時加發兩個月專案考績獎金,這對警察來說,也是非常高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