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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喉嚨痛沒出聲…男挨告性侵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當時小如喉嚨痛想睡覺,沒出聲制止及反抗,且小如聲稱陳男沒強迫她,她也沒因此事心情受影響,認定陳男罪證不足,所以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調查,當時小如喉嚨痛想睡覺,沒出聲制止及反抗,且小如聲稱陳男沒強迫她,她也沒因此事心情受影響,認定陳男罪證不足,所以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17/05/24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16歲少女小如(化名)因家庭因素,被社會局安置入住庇護家園,去年底她與大她4歲的陳姓男子發生性關係後,向社工分享心事,社工認為她被騙失身,指控陳男強制性交;台北地檢署調查,當時小如喉嚨痛想睡覺,沒出聲制止及反抗,且小如聲稱沒被強迫,她也沒因此事心情受影響,認定陳男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

檢方調查,住在庇護家園的小如,是在堂妹介紹下結識20歲的陳男,去年12月某晚,小如與堂妹、陳男到友人家中聚會後,陳男即帶小如回到租屋處發生性關係。

社工出面指控 女稱未被逼迫

小如事後向社工分享心事,透露她與陳男嘿咻的經過,社工認為她被欺負,報警控告陳男強制性交;陳男應訊時承認與小如嘿咻,但他辯稱有事先問小如「可不可以?」他見小如沒說話也沒反抗,認為小如同意才發生性關係,過程中小如也沒閃躲。

小如則指出,當時她睡到一半醒來,陳男便親吻她,她那時感覺累想睡,就躺著不動,只有抓著褲子不讓陳男脫掉,但她也沒叫陳男不要脫,之後陳男就跟她發生性關係,過程中她因喉嚨痛,所以都沒講話;她認為陳男應該不知道她當時有點不想做,她也不認為自己被強迫,事後心情也沒受影響。

檢方認為,小如當時雖有拉住長褲,但除此之外,她從沒出聲或掙扎,也沒有推開陳男等反抗舉動,難認定陳男有強制性交的犯意,認定陳男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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