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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大少女肚子 娶她獲緩起訴

陳男搞大少女肚子,願負責娶回少女,基隆地檢署給予緩起訴處分。(記者林嘉東攝)

陳男搞大少女肚子,願負責娶回少女,基隆地檢署給予緩起訴處分。(記者林嘉東攝)

2017/05/24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22歲陳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少女小青(化名),兩人發生性行為,小青因此懷孕,陳男被小青家屬控告性侵;基隆地檢署考量陳男坦承犯行,願負責並娶小青為妻,也獲得女方家人諒解,處分緩起訴。

獲得女方家人諒解

陳男住桃園,北上基隆打零工,他白天流汗打工,晚上回到基隆市七堵租屋處,四處上交友網站,結識未滿16歲的少女小青。

檢方調查,兩人交往期間,陳男與小青在租屋處,未戴套發生10次性行為,直到小青肚子越來越大,母親發現時已懷孕26週,代女兒提出性侵告訴。

陳坦承與小青未採取安全性行為,但堅稱是你情我願,還告訴檢察官:「我很愛她,會對她負起責任!」並表示願意迎娶小青,負起養育小孩責任,小青也替陳說情:「我是自願的!」向檢察官求情給他機會自新。

檢方考量陳坦承犯行,願意負責並與女方結婚,雖觸犯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處分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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