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機只貼「1380」 業者遭送辦
2017/05/29 06:00
少了「保證取物」就違法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林姓男子在新北市永和區民生路經營夾娃娃機店,依照「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夾娃娃機必須貼有「多少錢保證取物」字樣,但林某的機台上僅貼「1380」4個數字,未貼有保證取物的字眼,遭警方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以及賭博罪嫌送辦。
查扣主機板送驗
警方查緝時會同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前往,經發局人員當場告知林男:「未貼上保證取物這4字就是違法」,警方目前已查扣機台的主機板送驗,以釐清夾娃娃機台IC主機板是否變更。
恐偏向賭博行為
新北市府經發局主任祕書陳玫秀說,夾娃娃機是「選物販賣機」,民眾投幣遊玩是屬「銀貨兩訖」的消費行為,而標明「XXX元保證取物」意義就是在此,否則民眾可能投10元就夾取商品,也有可能投了千把元,卻怎麼也夾不到商品,這樣就偏向賭博行為。
林男辯忘記補上
陳玫秀說,「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5條規定,未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及賭博電玩,林男的夾娃娃機台未標示「保證取物」,屬「1代益智類電子遊戲機」,必須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才能擺設,但林男未持照,依法只可擺設「2代選物販賣機」,上頭得標明「保證取物」,讓消費者知道多少錢能夠直接買到機台內商品。
據了解,林男在104年承租店面,購置13台夾娃娃機開業,其中被警方認定違法的夾娃娃機,裡頭擺放的商品是漫畫公仔。
林男表示,機台上頭貼的1380就是商品價格,當時是因「保證取物」的紙板不夠用,才會先寫下1380數字貼在夾娃娃機上,但事後忘記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