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呵護我卻傷害我... 狼師乾爸強吻又熊抱
2017/06/07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某職校林姓主任,認為女學生小晴(化名)創作風格獨特、細膩,藝術理解能力頗佳,認她當乾女兒,稱要傳授她畢生技藝,卻趁機強行親嘴、摸胸,小晴在日記寫下「他說要呵護我卻傷害我」,新北地院因此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將林男分別判刑1年半、8個月及拘役60日。
日記訴苦成鐵證
檢警調查,2014年,5旬林男認小晴當乾女兒,自稱會傳授畢生技藝給她,而小晴想報考國立大學美術系,須繳交個人創作,也仰賴林男指導。
判決指出,2014年10月間,患有末期腎衰竭、在工作室洗腎的林男,竟要求小晴躺在他身旁,詢問:「我可以吻妳嗎?」小晴不敢拒絕,事後林男說:「我以後不會再這樣。」
同月國慶日,林男以按摩為由叫小晴趴床上,突然趴在小晴背部約5分鐘,事後保證「我不會傷害妳」;同月19日及11月變本加厲,伸手環抱說:「我就喜歡這種窒息的感覺。」並親小晴唇、頸、鎖骨並摸胸,甚至在車上緊抱猥褻,小晴氣憤斥責:「你夠了!」狼師回說:「不夠!」
同學察覺小晴神情怪異,追問之後向輔導室通報;林男否認伸狼爪。但小晴行事曆、日記曾載遭猥褻過程,寫說「他是邊說要好好呵護我一邊傷害我的人」,她曾傳訊斥責:「當你吻我的時候還當我是女兒嗎?」
林男也曾傳示愛訊息,小晴回應他「你讓我學會很多不得不」,林男還傷心地回「傷人莫過於此」、「自古英雄過此關,吾今終知苦難擔」;綜合小晴多名同學證詞及上述證據,合議庭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