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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失2次救人機會才判賠」媽媽嘴老闆:法官失察

呂炳宏認為,刑事部分已還他清白,但民事判決卻還依據錯誤的事實來判定他應該賠錢,司法制度很不合理。 (資料照)

呂炳宏認為,刑事部分已還他清白,但民事判決卻還依據錯誤的事實來判定他應該賠錢,司法制度很不合理。 (資料照)

2017/06/23 06:00

〔記者項程鎮、王宣晴/綜合報導〕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等3股東和店長謝依涵,應連帶賠償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368萬元,引發議論,最高法院昨發布新聞稿,強調呂炳宏和員工在謝依涵殺人時,本有兩次救人機會,卻錯失良機,因此決定判賠;呂炳宏昨得知,表示「無言以對」。

最高法院表示,謝女在店內將安眠藥摻進陳進福夫婦飲料內,這個行為從外觀上來看是執行職務,且犯案地點也在店內,其他店員在當晚7點半左右已發現陳神情昏沉,卻無人關心和協助,也沒通報當時在辦公室內的呂炳宏,這是第一次錯失救人機會。

其次,店內員工當晚8點半看到陳仍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也未理會,錯失第二次避免不幸機會,這兩次都因店內未建立通報及處理流程,也沒有監督機制,才導致意外發生。

呂炳宏反駁,陳進福夫婦7點19分才進到店裡,而謝女使用的安眠藥至少要1小時後才會發揮功效,法官不顧科學證據,單憑證人說法及監視器畫面,就判定他未盡督導責任,這樣的判決讓他覺得很冤枉,後續將與律師討論處理。

呂炳宏認為,刑事部分已還他清白,但民事判決卻還依據錯誤的事實來判定他應該賠錢,司法制度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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