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逆向狠撞 貨車免賠癱女
2017/06/23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大車和小車相撞,都是大車的錯?楊姓貨車司機行經桃園一處車道要左轉時,連姓女大生騎機車從對向車道跨越雙黃線到楊行駛的車道內,兩車擦撞,連女頸椎骨折合併下半身癱瘓,楊男當場自首,被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高等法院認為楊男無肇事責任,指出「沒有違規犯錯的駕駛人,有權不向非理性的駕駛人讓步」,昨判楊男無罪定讞。
高等法院在判決中,還罕見對目前的鑑定提出批判,認為部分專家講起科學頭頭是道,卻拿不出實證資料,或具重複證性,這種是一般常見的「疑似科學(pseudoscience)」或「偽科學」,法院不宜採信。
楊姓男子獲知被判無罪後,嘆氣說「打官司3年了,身心俱疲,太太擔心以致重度憂鬱」,總算無罪落幕。連女曾以被害人身分,向楊男求償3400萬餘元,遭高院駁回。
楊男在科技公司擔任經理兼送貨司機,103年6月10日上午,駕車行經桃園蘆竹仁愛路三段往林口方向,經彎道路段車道要左轉時,連女騎重型機車突然從對向車道跨越雙黃線到他的車道,兩車碰撞後連女人車倒地,第七頸椎和胸椎骨折,合併神經受損致下半身完全癱瘓。
此案經送鑑定後,公路總局桃園行車事故鑑定會認為,連女跨越雙黃線是肇事主因;但警察大學鑑定卻認為,楊男會車時未與連女保持安全間隔是肇事原因。
一、二審最後都採信目擊證人證詞,認定連女未依規定靠道路右側行駛,且跨越雙黃線,駛入楊男正行駛的對向車道,楊男來不及閃避以致撞擊,無法歸究楊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