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看護還騙低價賣屋 兒替亡父要回
2017/06/24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華翁將住處房產低價賣給宮婦,宮婦卻毆打施虐華翁,又因照護疏失,致溢食窒息而死,華翁兒子提起民事「返還房地」訴訟,高等法院日前判決,華翁兒子只要支付760萬元給宮婦,即可要回房屋。宮婦不服,已上訴最高法院。
照顧終身 就將屋廉讓
據指出,2008年10月,華翁和宮婦協議,約定「甲方(宮婦)承諾乙方(華翁)有生之年不得藉故要求乙方離開本件房屋,並願照顧乙方至終老」等條件為前提,同意以700萬元將房產(市價1500萬元)售予宮婦。
父被虐死 兒打官司討回
華翁兒子指控,父親晚年罹患失智症,才低價賣屋給宮婦,但宮婦不僅毆打父親,未予妥善照顧,還違反「必須照顧其生活致終老」、「不得藉故要求華翁離開該房屋」等約定,將父親帶往和她同住,另將房屋出租牟利,故打官司要求宮婦返還房屋。不過,宮婦指稱均經過華翁同意,未違反約定。
高等法院認為,宮婦動輒對華翁打罵、施虐,且疏於照顧,導致華翁因溢食致胃內食物嗆入呼吸道而窒息死亡,顯然未盡照護華翁的義務,已違反協議約定,經計算債權、債務後,判華翁的兒子只要支付760萬元給宮婦,即可要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