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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員假造38起車禍 5貪警助詐近億

法槌

法槌

2017/07/27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專門從事計程車保險的保險業務員王國瑞,行賄雙北及桃園5名員警,虛構38件假車禍資料,向保險公司詐領9586萬餘元理賠金,台北地院昨依收受賄賂罪,判5名員警各2年6月至12年有期徒刑,主謀王國瑞依行賄、偽造文書等罪判刑12年。

主謀王國瑞重判12年

判決指出,王國瑞熟悉理賠業務,與妻子黃菁菁(已故)、友人翁酩欽與離職員警蔡育庭,共謀勾結雙北、桃園等地現職警察,偽造車禍證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93年至100年間共製作38件假車禍肇事聯單,詐保近億元,王國瑞夫婦獲取6300萬餘元,其餘由白手套與員警朋分。

審理時,王國瑞與員警林志優、洪上賜、潘文誠和白手套離職員警蔡育庭,都坦承行賄、收賄。員警林光輝只承認向王國瑞收取10萬元,但辯稱是借錢;王證稱他不可能平白無故就能讓林光輝幫他做事,他每次都有給錢,且有表明是酬勞,不是借款。

員警高則芳被控期約賄賂罪,但他僅承認公文登載不實罪,否認收賄與詐欺,他只是幫王國瑞開立幾次肇事聯單,沒有對價關係;但王國瑞作證說,高則芳曾說退休後想在宜蘭開土雞城,希望王能投資,王答應他投資100萬至200萬元,合議庭認定雙方已達成期約。

合議庭認為林光輝、高則芳的辯詞有違常情,且無法提出證據,林甚至偵審期間數度更改辯詞,顯是臨訟虛構捏造之詞,不足採信,予以重判。

高則芳被依12次犯行併判12年徒刑,林光輝8罪判刑11年,各褫奪公權5年;認罪的員警林志優2罪併判2年6月,洪上賜2罪判刑3年6月,潘文誠4罪判刑5年,皆褫奪公權1年;主謀王國瑞依37次行賄罪判刑12年,翁酩欽2年6月,蔡育庭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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