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是自保利器
2017/08/12 06:00
〔記者陳薏云/新北報導〕民眾駕駛汽機車上路若不幸發生事故,甚至引發行車糾紛時怎麼辦?新北市警交通大隊副大隊長許城銘建議裝設行車紀錄器,因為「畫面會說話」,萬一遇上有心人挑釁或假車禍,攝錄影像也能證明自己清白。
許城銘提醒,發生事故一定要報案,千萬不要離開現場,就算受傷有送醫需求,也不要自行離開,應打119或110,告知警消有就醫需求,由救護車送醫,才能避免肇逃的指控或誤會。
若事故當下無人員傷亡,當事人可用手機拍下現場情況,或尋找粉筆(或可做記號的物品)在肇事現場畫出汽機車定位,再將車子移到路旁,以免影響交通,人在現場等警方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