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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性侵疑案 蕃薯藤全都露挨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資料照)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資料照)

2017/08/17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新北市楊女控告前男友性侵,承辦警員竟疑似截取雙方討論偶像劇「敗犬女王」的對話來栽贓男方,網站「蕃薯藤」事後從電視台網站轉載此新聞,因刊出的影音檔案,有楊女臉部特寫影像,讓她身分遭辨識,被開罰6萬元,事後提起行政訴訟,昨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上訴。

103年5月間剛滿18歲的楊女自稱,成年前遭張姓前男友性侵,檢警查扣張男筆電,調閱2人MSN對話紀錄,發現楊女16歲生日前曾傳訊告訴張男「有一件事我真的會怕,那就是脫褲子」,據此將張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張男喊冤強調,當時明明是在討論偶像劇「敗犬女王」情節,不知前後文為何消失無蹤。事後他委請律師將電腦檔案送調查局鑑定,證明對話紀錄確實曾遭竄改,張男獲判無罪定讞,當初承辦案件的韓姓小隊長反被調職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經電視台報導此事,老牌入口網站「蕃薯藤」認為本案情節誇張,因此向電視台取得授權,把報導轉載到網站上,不料因刊出的影音檔案中,多次出現楊女的身形、服裝及臉部特寫等特徵,被新北市府認定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開罰6萬元。

「蕃薯藤」認為影片是電視台製作,事後提行政訴訟抗罰,並質疑為何電視台網站沒有受罰;但北高行審理後發現,電視台網站上只放了影片「截圖」,畫面尚不足以辨別楊女身分,「蕃薯藤」完整放上有楊女臉部特寫的影像,確有過失責任,開罰無不當,無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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