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約尋短萌生退意 回頭想勸人已上吊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陳男疑涉販毒案,擔心會被判重刑想不開,找剛與女友分手的張姓友人,前晚相約於基隆姜子寮步道旁景觀台自殺。兩人聊了一個多小時,張男覺得不該為女人輕生,打退堂鼓,陳男死意甚堅,要他先走,張男離開後,昨凌晨找友人回現場勸陳男打消死意,未料,陳男已上吊身亡。
互吐苦水後 朋友仍死意甚堅
警方調查,現場無他殺、打鬥及加工自殺跡象,初判陳男為自殺身亡。
22歲張男向警方表示,跟陳男從國中就認識,感情麻吉,自己最近和女友分手,心情鬱悶,跟陳男聊天時,得知他涉及毒品販賣,一度被法院收押,案件還在審理,擔心被判重刑,寧死也不要被關,加上宣稱有憂鬱症,常說活得很痛苦,由於兩人都有各自的煩惱,在陳男提議下,決定共赴黃泉。
陳男提議買童軍繩,平常兩人會到姜子寮步道入口旁的景觀台聊天,決定在景觀台結束生命。兩人前晚11時30分騎車前往,在景觀台聊了1個小時。
張男向警方說,跟陳男聊了一會兒,自己後來想想,不該為一個女人輕生,決定不死了,進一步勸陳男放棄輕生。未料他死意甚堅,叫他先走,因山區訊號不好,無法對外求援,只好先離去,想找更多朋友來勸陳男。
死者姊稱弟弟曾燒炭
張男找了5名朋友,昨凌晨2點多回到現場,沒想到陳男已在景觀台輕生,其中周姓友人手機有訊號,立刻報警。
陳男姊姊向警方指出,先前弟弟有兩次燒炭輕生紀錄,後來救回,知道他精神不佳,沒想到與人相約輕生。
無打鬥和加工自殺跡象
警方調查,死者宣稱有憂鬱症,但無就醫紀錄,現場並無打鬥及他殺跡象,也未發現加工自殺情形。
律師柯林宏指出,張、陳相約自殺,張男突然離開,留陳男一人在現場,感覺上沒有道義,但並未違法;除非警方事後調查證明,張男涉及加工自殺,則觸犯刑法第257條幫助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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