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前撞死妻與律師 狠夫求處死刑
2017/08/22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莽夫洪當興和妻子李怡慧打離婚官司,他不滿妻子的委任律師黃政雄氣焰高漲,上月17日駕駛自小貨車,在台南地院側門車道重踩油門加速撞死兩人。台南地檢署昨偵結,檢察官許嘉龍以洪犯後狡辯是過失行為,手段凶殘、無悔改之意,請法官從重判處死刑,法官開庭後裁定洪當興續押未禁見。
法院前加速撞死2人
檢方調查,洪當興(44歲)訴請離婚,台南地院安排7月17日下午於該院調解,洪妻李怡慧委任律師黃政雄偕同出席。開調解庭時,洪當興不滿黃政雄為李怡慧主張事項,黃並質疑洪在訴狀所述內容與事實不符,洪因此心生怨懟。
調解結束後,洪當興駕駛自小貨車行經地院與地檢署間的車道,見黃政雄與李怡慧靠左側並肩往健康路走去,見兩人步行言談間的手勢動作,想起與李怡慧相處時的不快,以及調解時妻子對他說話的態度和口氣,讓他憤恨盈胸,基於殺人犯意,重踩油門加速從後衝撞李怡慧與黃政雄,並從兩人身上輾壓過去。
黃政雄肋骨骨折併氣血胸,送醫急救不治;李怡慧頭頸胸腹部撞挫輾壓傷併頸椎、雙肋多處骨折、骨盆骨折、氣血胸、肝腎撕裂傷併肺葉切除、腎臟摘除等,延至7月19日不治。
檢方表示,洪當興與律師黃政雄並不認識,僅因其妻委任參與調解,黃政雄本於律師職責為李女主張權益,竟遭洪懷恨在心、故意駕車輾壓,造成兩人傷重不治;洪事後仍狡辯是過失所為,其手段凶殘、無悔改之意,不尊重生命之情可見,請法官判處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