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檢嫖雛妓逗相報 判1年10月須入獄

蔡曉崙重判1年10月。(記者張瑞楨翻攝)

蔡曉崙重判1年10月。(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7/08/22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與少女性交易,還透過LINE「吃好逗相報」媒介給同好,台中地院將媒介少女賣淫部分判刑1年7月,與少女性交判3月,可易科罰金。蔡曉崙上訴並聲請緩刑,台中高分院昨加重量刑,媒介少女賣淫改判1年10月徒刑,不准緩刑,得入獄服刑,與少女性交維持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曉崙在2015年3月,由網友介紹認識少女重慶妹(花名),對談得知重慶妹僅17歲,是高職肄業生,雙方到台中一家火鍋店用餐後,到汽車旅館以3500元性交易。

蔡曉崙得知重慶妹家境不好,竟知法犯法,幫她介紹生意,在LINE的「茶餘飯後」社群中化名「小輪子」,張貼重慶妹賣淫訊息,到2016年5月,已知5名男客透過此管道嫖到重慶妹,但5人宣稱不知對方實際年紀。

台中檢警從電話通聯紀錄與LINE帳號,發現蔡曉崙涉案,今年3月羈押蔡曉崙,他坦承犯行並寫自白書:「沉迷在不當的網站中,而迷失自己,深深感到抱歉。」

檢方與蔡曉崙都不服判決上訴,蔡曉崙並聲請緩刑,台中高分院認為,蔡是執掌犯罪偵查的檢察官,竟罔顧職責知法犯法,雖已有悔意,仍不宜宣告緩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