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嫖雛妓逗相報 判1年10月須入獄
2017/08/22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與少女性交易,還透過LINE「吃好逗相報」媒介給同好,台中地院將媒介少女賣淫部分判刑1年7月,與少女性交判3月,可易科罰金。蔡曉崙上訴並聲請緩刑,台中高分院昨加重量刑,媒介少女賣淫改判1年10月徒刑,不准緩刑,得入獄服刑,與少女性交維持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曉崙在2015年3月,由網友介紹認識少女重慶妹(花名),對談得知重慶妹僅17歲,是高職肄業生,雙方到台中一家火鍋店用餐後,到汽車旅館以3500元性交易。
蔡曉崙得知重慶妹家境不好,竟知法犯法,幫她介紹生意,在LINE的「茶餘飯後」社群中化名「小輪子」,張貼重慶妹賣淫訊息,到2016年5月,已知5名男客透過此管道嫖到重慶妹,但5人宣稱不知對方實際年紀。
台中檢警從電話通聯紀錄與LINE帳號,發現蔡曉崙涉案,今年3月羈押蔡曉崙,他坦承犯行並寫自白書:「沉迷在不當的網站中,而迷失自己,深深感到抱歉。」
檢方與蔡曉崙都不服判決上訴,蔡曉崙並聲請緩刑,台中高分院認為,蔡是執掌犯罪偵查的檢察官,竟罔顧職責知法犯法,雖已有悔意,仍不宜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