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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問路挖掘明星 拐少女拍裸照性侵

洪錦成將少女載往太平蝙蝠洞附近拍全裸照。(資料照)

洪錦成將少女載往太平蝙蝠洞附近拍全裸照。(資料照)

2017/09/23 06:00

〔記者楊政郡、蘇金鳳/台中報導〕男子洪錦成自稱模特兒攝影師,2010年假借問路誘騙少女拍裸照並猥褻,被判1年4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又對懷抱明星夢的15歲高二女生小潔(化名)下手,誘拍裸照後強逼上床,洪拒不到案通緝被捕,台中地院以洪緩刑期間再犯案,判處4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年近半百的洪男於2011年6月間,佯稱是網路攝影人員,假裝向小潔問路,要求她上車帶往拍攝地點,到達目的地後,又謊稱原本約定好的模特兒沒來,詢問小潔是否願當模特兒拍照。小潔答應後轉到中市太平區蝙蝠洞附近產業道路,一開始穿衣服拍,後來遭洪遊說拍全裸照,洪還拿出相機儲存不少女性裸照取信,小潔最後同意拍裸照,洪留下小潔的電話及地址,宣稱若有錄取模特兒或經紀人看上,會再與她連繫。

小潔同年月23日接到洪來電,稱許她資質好,但之前照片都流失要重拍,再將小潔載往蝙蝠洞附近拍全裸照,拍完後提出要以5萬元代價與小潔性交,小潔拒絕,洪翻臉稱將散布其裸照,威逼小潔性侵得逞,給3千元交代不要張揚;小潔事後向學校老師訴苦,由老師報警並陪同驗傷。台中地院查出,洪男於2010年7月31日就曾以相同手法猥褻少女,被判刑1年4月、緩刑5年。

勵馨基金會副主任葉美玲表示,想要從事模特兒或藝人等行業,保護人身安全是最基本的考量,如對方要求去某一個地方洽談,最好找親友一起前往,且要選在公開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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