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鈔票有問題 先請求鑑定再兌換
2017/09/24 06:00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民眾拿到國幣或外幣,發現鈔票可能有問題時該怎麼辦?警方呼籲,民眾若懷疑自己拿到假鈔,千萬不能拿去銀行說要「換錢、存錢」,應該告訴行員「請求鑑定」。
警方說,若是假鈔,拿來付錢、換錢、存進銀行等用途都是意圖「行使」,就會觸法。過去有民眾找到家人藏到忘記的私房錢,或有人聲稱沒時間換錢請人幫忙跑銀行,結果被發現拿偽鈔來換錢,吃上官司。
刑法第196條規定「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不輕。
民眾若假裝不知情拿偽鈔使用,也觸犯刑法第196條「收受後方知…而仍行使…」規定,可處5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