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遭助教性侵 還被押去吞事後丸
2017/10/21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某大學張姓博士班研究生擔任該校大學部助教時,與女大生小芳(化名)有曖昧關係,小芳不願淪為炮友,張生以按摩為名,強脫衣褲性侵,小芳抵抗時抓破保險套,張生性侵後還帶著小芳到藥房買「事後避孕藥」,甚至逼小芳當場吞藥,小芳深感羞辱報警,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
判決書指出,張生是彰縣某大學教育相關研究所博士生(已退學),兼任同校大學部助教,與女大生小芳以學長、學妹互稱,但後來發生曖昧,小芳想要深入交往,但張生答覆:「我應該不會喜歡上你」,小芳則明白表示:「我不當炮友」 。
2015年夏天,小芳考上同校研究所碩士班,與張生是同一位論文指導教授;2016年5月27日,指導教授召集碩、博士班研究生開會,張生事後邀小芳到租屋處,晚間8時許以按摩為由,強脫小芳衣褲,小芳抵抗時抓破保險套,仍遭張生性侵得逞。
彰化地院審理認為,張生是高級知識份子,與小芳還是學長、學妹關係,卻未拿捏好男女分際,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刑期;台中高分院認為,張生不喜歡小芳卻又伸狼爪,讓小芳身心受創,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而休學,自己也因案遭退學,害人害己「全是咎由自取」,維持3年原判決,讓他入獄反省,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