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學生 儀隊教練判1年定讞
2017/11/09 06:00
利用權勢性交、猥褻
〔記者項程鎮、張瑞楨/綜合報導〕擔任多所學校儀隊教練的中華民國儀隊協會創辦人雷曜任,被控藉教學機會對3名女學生性侵害與猥褻共8次,最高法院認定雷男對其中一名女生犯權勢性交罪成立,將雷男判刑1年確定;雷男另對同名女子犯下利用權勢猥褻罪,因屬二審定讞案件,被台中高分院判刑7月定讞,已經在7月31日入獄服刑。
判決指出,雷男擔任多所高中的儀隊教練,其指導過的女高中生小芳(化名)畢業後,被雷男撫摸下體猥褻,隔天再被雷男性侵,另小芳在雷男辦公室、住處與汽車內,被雷男撫摸下體並發生性關係。
另有兩名女學生指控 仍判無罪
除小芳外,另有兩名女學生也指控遭到雷男猥褻、性侵。
檢方認為,雷男傳授男女學生「FREE HUGS互動模式」,要儀隊隊員相互擁抱,並告訴對方「我喜歡你、我愛你」等語,藉此鬆懈女學生戒心,涉嫌藉機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雷男對此則全盤否認,強調女學生指控是「有人指導誣陷」;一審台中地院採信雷男辯詞,認為雷男行為雖可惡,卻是女孩子們自願,判雷無罪。
但二審認為,小芳首度被雷男猥褻、性侵後曾情緒崩潰、向同學哭訴,醫院也鑑定小芳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顯示小芳確實不願發生性關係,因此改認雷男利用監督權勢對小芳性交與猥褻,各判刑1年和7個月,合併判處1年6月,其中性交部分可上訴;至於雷涉對另兩女性交與猥褻,因無證據顯示他逼淫女孩子,仍判無罪。
上訴後,最高法院昨維持雷男利用權勢性交罪1年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