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S被硬上 金錢豹酒女堅提告 拒大哥30萬封口費
2017/12/08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被帶出場的台中市金錢豹紅牌酒店女子遭性侵,她抵死不收對方拿出來想要擺平的30萬元,堅決提告,出庭時強調:「以為每個在酒店工作的都情願被上嗎?」台中高分院認為黃男犯後想用錢來脫罪,態度不佳,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4年3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芳(化名)是金錢豹酒店紅牌,酒店人員作證說,小芳長得漂亮,她的服務節數(坐檯陪酒的次數時間)比其他酒女高,但沒有在「做S」(性交易),而是用搞曖昧手法,讓客人有戀愛的感受,不需要性交易也能賺很多錢。
因貪污罪出獄2年多、已婚育有子女的黃男,被人稱為「大哥」,他於2015年5月到金錢豹喝酒,點小芳坐檯後買出場,由小弟開車載2人到汽車旅館。小芳說她只能讓黃抱一下,仍遭性侵,黃還一度拿手機拍淫穢照,被小芳打掉刪照,事後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時,黃男不否認小芳曾說「我沒有做S」,但稱小芳沒有抗拒性交,法官不採信,將他判刑4年3月。
黃男上訴,小芳出庭證稱,案發後黃對外嗆聲「法院見!」卻又私下透過酒店經紀人要給她封口費,最後加碼到30萬元,條件是要她承認雙方是性交易。她說,案發後她擔心自己遇害,保持鎮定,直到黃開車送她回家,她才冷冷說了一句「你上到我了,開心了嗎?」小芳強調,絕不收黃的一毛錢,要看到他被繩之以法。
台中高分院認為,黃男企圖用錢脫罪,駁回黃男上訴,仍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