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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靶射爛女騎士臉 空氣槍玩家收押

李志浩射傷女騎士被收押。(取自臉書)

李志浩射傷女騎士被收押。(取自臉書)

2017/12/10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40歲車行老闆李志浩7日練槍,朝雙北交通樞紐中正橋橋墩射擊,誤擊路過的吳姓女騎士嘴巴,造成吳女臉頰破洞、牙齒斷裂、舌頭險斷,彈頭還留在口腔內,緊急送醫後雖無生命危險,但台北地院認為李男犯下殺人未遂重罪,犯後又有藏槍、丟棄氣瓶等湮滅證據行為,9日裁定羈押。

北院認為,李男所持空氣槍及鉛製子彈具有殺傷力,卻任意朝車水馬龍的中正橋開槍,犯後又將槍枝所用的氣瓶、鉛彈及射擊用的鋁盒丟棄,甚至藏匿槍枝,有湮滅證據之虞;且李男觸犯重罪,常伴隨高度逃亡可能性,被逮後供詞避重就輕,有羈押必要。

36歲吳女為大學職員,案發前一晚與友人赴三溫暖紓壓,7日凌晨1時許騎車返家,行經中正橋下,突感臉部及嘴巴疼痛難耐,趕緊停車檢查,赫見臉頰破了一個大洞,牙齒也脫落,鮮血直流,口齒不清地向119求救;到院檢查發現舌頭受創嚴重、差點斷裂,醫生緊急處理,從吳女口中起出一顆彈頭。

檢警追查發現,李志浩要求22歲員工李定勳在橋墩上貼靶紙,自己則在車行旁騎樓持空氣槍射靶,未料李志浩準星極差,亂射波及騎經「熱區」的無辜吳女。

檢警調閱監視器並進行現場重建,當天即逮到嫌犯,兩人否認殺人犯意,台北地檢署8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諭令李定勳5萬元交保,另依殺人未遂罪聲押李志浩。

開羈押庭時,北院發現李志浩供詞前後不一,且觸犯重罪,有逃亡滅證可能,昨裁定羈押。

射傷女騎士的空氣槍。(資料照)

射傷女騎士的空氣槍。(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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