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支持執法 還是袒護劣民
2017/12/13 06:00
記者賴仁中/特稿
酒駕犯是撕裂無數幸福家庭的街頭殺手,毒品犯為禍社會、殘害年輕人亦極巨大。民眾每每見到執法人員強力剷除這些惡行,莫不喝采。
雖有民眾支持,執法人員仍常被大盆冷水澆得滿頭滿臉。
先說酒駕,日前一名駕駛發現前方有員警酒測,趕緊停靠路邊裝睡,警方開出拒測罰單,但法院認為民眾可以「不服威權」,判決撤單確定。
從公布的取締畫面,顯而易見駕駛躲車內不理會酒測員警。試問人權至上的法官,在維護犯過者權益與支持執法之間,有過些許比例原則的考量嗎?
司法用嚴苛標準檢視警方抓酒駕,實質上就會弱化酒駕遏阻力。
再看GPS衛星定位器查案,執法人員把GPS裝在監控對象車輛上跟監,此一查緝上游毒梟等重大犯罪的辦案利器,最近被司法判定為侵害隱私權。
執法者要抓壞人,才會裝GPS,但為了維護治安,卻被判罪確定。
檢視判決理由,本件法官沒判錯,錯的是政府數十年來不立法;美、日等國早已立法執行,我國卻付之闕如,執法者無可遵循,只好遊走灰色地帶辦案。
判決出來當天,有刑警嘆「對辦案的影響真的很大」。若真有心摘奸發伏,聽到執法人聲聲感慨的主管部門,能不加速立法來支持執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