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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糾紛不起訴 反被揪出18年前性侵惡行

惡狼逍遙法外18年,因性交易糾紛而落網。(資料照)

惡狼逍遙法外18年,因性交易糾紛而落網。(資料照)

2017/12/16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3歲男子陳宏仁涉嫌隨機性侵路上落單女子,檢警在被害人下體採獲DNA,因警方DNA庫當時未建立陳男樣本資料,無法比對,讓惡狼逍遙法外18年;直到去年6月,陳男因一起性交易糾紛挨告性侵獲不起訴,但檢警驚訝發現,陳男DNA檢體與18年前性侵懸案相同,新北地檢署昨依強制性交罪嫌將陳男起訴。

88年1月16日晚間7時許,被害女子獨行經過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遭躲在暗處的陌生男子拉進工地並強壓性侵得逞,女子回家後不停哭泣,母親驚覺女兒被性侵,報警處理,惜當時無監視器畫面,女子因天色昏暗,未看清性侵犯長相特徵,僅知對方犯案時戴著手套,檢警在被害人下體採獲精子細胞檢體,但警方DNA庫未建立嫌犯樣本資料,無法比對,案件無法偵破。

去年6月,陳男上網找援交妹,性交易過程爆發拉扯衝突,援交妹對陳男提告性侵,宣稱自己「純按摩不做性交易」,但檢方查出陳男表明想要做「全套」,援交妹仍把陳男帶到個人工作室,且工作室內擺放雙人床,非按摩床,認定陳男性侵罪嫌不足。

檢警因性侵案採驗陳男DNA,比對意外發現與88年性侵案嫌犯的DNA相符,陳男喊冤:「我不認識被害人,也沒有性侵對方」;但由於陳男DNA檢體與嫌犯相符,鐵證如山,檢方認定他就是懸案嫌犯,昨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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