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蓋違建大火 房客嗆昏險死
2度被拆又偷蓋
〔記者曾健銘、陳心瑜、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1棟透天厝,3樓違建加蓋,兩度遭檢舉拆除,張姓屋主卻兩度自行復建,昨透天厝2樓疑電線走火,竄出火舌、濃煙,住3樓違建的49歲王女逃生不及遭濃煙嗆傷,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仍傷重昏迷。
最高可判1年或併科罰30萬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大隊副大隊長陳嘉興表示,發生火警的三重區三張街25號透天厝和隔壁27號民宅,是同個屋主所有,25、27號的頂樓3樓分別違法隔為2間套房,2010年3月被檢舉加蓋,同年8月拆除;今年7月再度被檢舉,9月8日拆除屋頂及隔間後結案,未料屋主又偷偷蓋回來以致釀禍,昨現勘後已重新開出認定書,依違反建築法將屋主移送地檢署強制執行,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調查,起火的透天厝原為2樓建物,張姓屋主自行加蓋至3樓,2樓隔成2間套房,1樓與3樓均為整層住宅,單層面積約15坪,分租給不同房客,3樓違建曾遭檢舉、拆除,屋主又自行復建。
昨上午7時許,透天厝2樓後側套房疑似電線走火,竄出火舌、濃煙,住在該房的28歲林男與隔壁房的51歲王女,嚇得奪門而出,在睡覺的1樓蔡姓女房客聽到鄰居呼喊也驚醒,及時逃出。
2樓王女逃出後,想起妹妹還在3樓,心急如焚呼喊:「快出來啦!要燒上去了!」但始終未見妹妹逃出,直到消防人車灌救後,在3樓客廳救出已無呼吸、心跳的妹妹,送醫搶救恢復生命跡象,仍在加護病房觀察;離起火點最近的林男吸入過多濃煙輕微嗆傷,仍須插管治療。
警約談 張男瞎扯︰我不是屋主
鄰居說,2樓王姓女房客在該處租屋4年多,今年12月1日,胞妹也在她介紹下,以每月7000元租下3樓,都還未婚的2人感情不錯,常一同出入。
警方約談張姓屋主協助調查,張男面對媒體卻瞎扯:「我不是屋主,我的手機掉了來報案協尋,不要拍我!」對於違建險害命三緘其口,不願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