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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下喊人妻名 「小王」遭人夫砍2刀

丁男砍殺「小王」,法官認為情有可原,輕判一年十月,可緩刑。(記者楊政郡翻攝)

丁男砍殺「小王」,法官認為情有可原,輕判一年十月,可緩刑。(記者楊政郡翻攝)

2018/01/17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丁姓男子發現謝姓同事與妻子親密關係,2人同意分手後,丁男給予寬恕,謝男卻常酒後到丁男夫妻居住巷口,高喊丁妻的姓名,丁男因此抓狂,持菜刀朝謝男頭部連砍2刀,台中地方法院以丁男雖被刺激盛怒,但下手力道仍有節制,且是謝男挑釁在先,依殺人未遂罪輕判1年10月。

沒要人命 輕判1年10月

判決書指出,丁與謝兩男原是同事關係,謝男與林女有多年親密關係,後來林女與丁男結婚,林女婚後仍不時與謝男有往來,多年後被丁男發現,雙方談判,2人願意分手,換來丁男寬恕不提告。

不過謝男認為丁男橫刀奪愛,心有不甘,常酒後到丁男夫妻住處巷口,呼喊林女姓名,讓丁男在鄰里間很沒面子。

2017年8月14日凌晨1時許,謝男又站在路燈下呼喊愛人姓名,丁男喝了酒聽到格外刺耳,取出菜刀衝出門外,對謝男頭部連砍2刀,謝男倒下。

法官審酌丁男被刺激盛怒,力道還有忍住,且是謝男挑釁在先,情有可原,依殺人未遂罪判1年10月,緩刑4年,附帶20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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