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屍線再縫回 無良業者騙解剖錢
2018/01/18 06:0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前理事長黃明政,利用檢察官相驗解剖機會,趁死者家屬心力交瘁之際,誆騙「屍體縫合」需2萬元,被雲林地方法院以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雲林地檢署重申,檢察官相驗及解剖完全不收費。
雲林葬儀公會前理事長 判刑5月
檢方調查,2016年11月3日間,呂姓女子在雲林縣西螺鎮某旅館投宿,因跌倒死亡,檢察官到虎尾鎮惠來公墓殯儀館相驗、隔日解剖。
經營殯葬業多年且曾擔任雲林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的黃明政(43歲),長期從事此等公益性質甚高之事業,竟不懂潔身自愛,趁家屬心力交瘁之際,向死者兒子及胞弟佯稱辦理後事費用,包括「法醫解剖後之屍體縫合費用」需2萬元、解剖助理費1萬2000元等,導致死者家屬誤信「法醫僅負責解剖而不負責縫合屍體」等錯誤訊息,事後並交付黃該筆3萬2000元等費用。
剪開法醫縫線 取信家屬
事後黃明政指示不知情員工將法醫縫合完成遺體胸腹部縫線縫合部分拆剪後,再另行縫合,以取信家屬,全案經雲林地檢署接獲民眾檢舉查獲,黃明政雖否認犯行,但經死者家屬及相關證人指證歷歷,且有檢察官勘驗筆錄、現場照片、喪葬費用明細及收據可證,事證明確經檢方提起公訴。
全案經雲林地院審結,以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判處黃有期徒刑5月。
檢:相驗、解剖不收費
檢方以黃明政認為一般民眾不諳地檢署相驗及解剖作業詐取款項,踐踏公部門公信力,惡性重大;並提醒民眾,檢察官依法相驗及解剖均不收任何費用,如有殯葬業者以相驗及解剖為名義收取費用就涉嫌詐欺,應儘速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