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打別忍 第一次就要通報
2018/01/19 06:00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打第一次就要通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郭麗安建議,遭受家暴不要隱忍,一定要通報社會局處和警察機構,並求助輔導機構和專業人士,以靜制動,冷靜觀察退場的機制,若法律約束仍無法阻止對方動手,就該考慮離婚退場。
兩性專家吳娟瑜說,如果不想離婚為前提,當事者應先檢討是不是自己的行為和言語,影響對方情緒、激怒對方,自己改進並與對方好好溝通,不要逃避,越逃反而會讓對方越生氣,讓對方可能因為童年成長過程害怕失去,把潛意識「先動手再說」的心理,投射在對另一半的情感表現,若嘗試溝通無效,就要求助專業機構。
吳娟瑜也建議,交往時就要學會風險控管,懂得察言觀色看出蛛絲馬跡,例如相處時若發現對方會踢打貓、狗,對動物不友善,或是談到別人的事會氣得咬牙切齒,對社會事件欠缺同理心,這些都已透露對方可能有暴力傾向。
吳娟瑜表示,交往期間不妨試探對方如何結束前一段戀情,假設對方對前情人出現言語和暴力行為,甚至有恨到想置對方於死地的偏激想法,就要思考自己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要有智慧的結束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