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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刑事訴訟法 卻做不良示範」

台北地檢署認為,莫孟衡以「酒店化」、「樂器」等雙關語,暗示「性交易」、「口交」,依公然侮辱罪將莫孟衡(見圖)起訴。(取自臉書)

台北地檢署認為,莫孟衡以「酒店化」、「樂器」等雙關語,暗示「性交易」、「口交」,依公然侮辱罪將莫孟衡(見圖)起訴。(取自臉書)

2018/01/19 06:00

女律師盼終止性別歧視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黃靖芸昨天受訪表示,即便她是律師,都還會面臨言語霸凌、性別歧視,很難想像台灣有多少女性會受到更惡劣的對待,「如果今天我是一個男律師,試問,會有人在我的粉絲專頁留言『有沒有外送?一杯茶多少錢』嗎?」她強調,提告是要留下紀錄,讓所有女性知道,自己可以不用被性別歧視和言語霸凌。

考律師時還讀過他的書…

她說,她不認識莫孟衡,但準備律師特考時讀過莫的著作,得知自己被莫孟衡言語霸凌時,除了訝異,也感到難過及氣憤,因為莫孟衡主要教授刑事訴訟法,熟知法律卻做出不良示範。

黃靖芸表示,求學階段曾陪同親友出庭,從此認為自己要懂法律,除了對自己或周遭的人有幫助,還能鋤強扶弱,最後如願於2015年開始執業律師。

執業後發現很多人沒有認識或詢問律師的管道,她成立粉專的目的,是希望提供一個平台,透過分享與法律有關的新聞案例,幫助大家理解法律用語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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