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潛規則…警陪抽菸卸心防
2018/01/20 06:00
〔記者陳薏云/新北報導〕新北市警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在所內與通緝犯吸菸、嬉鬧遭懲處,陳姓資深員警直言,「抽菸有時是緩和嫌犯情緒、突破嫌犯心防的一種手法,這是警方一項辦案技巧,也是檯面下的潛規則」,只是此舉與菸害防制法相違,因為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的室內場所禁止吸菸,因而在公務上確有需要時,只能低調私下「處理」。
哈菸違反菸害防制法
陳員表示,曾經抓到詐欺車手,嫌犯年紀輕輕沒進過警局,什麼都不敢說,他陪著該嫌一起抽菸,緩和情緒後再趁機勸導,成功讓嫌犯卸下心防,供出有利追出上游的線索。另有員警說,有時被帶回處理的嫌犯情緒躁動,或是警方和消防人員趕往現場勸撫激動的嫌犯、有意輕生者時,「遞菸聊聊」也是很好用的招式之一。
除抽菸外,辦案人員有時也會泡茶給嫌犯喝,或是提供便當熱食,讓嫌犯感到警察的溫暖,有助於突破心防或提供線索;通知親友也是一招,以親情攻勢來讓嫌犯軟化等。
但由於考慮戒護和安全等因素,警方不便把人帶到室外抽菸,以致「抽菸潛規則」辦案技巧,會違反違菸害防制法第4條的公務機關禁菸規定,違者可開罰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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