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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月賺4萬 撿到316萬不貪送回

吳姓運將將內裝316萬多的藍色提袋急送警所招領,失主廖男高興的向運將致謝。(記者許國楨翻攝)

吳姓運將將內裝316萬多的藍色提袋急送警所招領,失主廖男高興的向運將致謝。(記者許國楨翻攝)

2018/02/12 06:00

相當6年收入的現金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我在車上撿到300萬!」在北部經營高檔進口車買賣的廖姓車商,日前南下台中與客戶當面點交一輛保時捷休旅車,收到316萬6000元車款,為慶祝成交,當天與客戶小酌後,搭吳姓運將計程車北返,因酒醉將鉅款遺留車上,63歲吳姓運將每月跑車收入約4萬元,隔天發現這筆相當於6年收入的現金,不為所動急送警所,警方通知廖男領回,他當場包兩萬元紅包給運將,對運將拾金不昧表達由衷感謝。

賣保時捷鉅款留車上

台中吳姓計程車運將本月7日匆忙跑到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報案,表示剛剛清理車內時,發現一只藍色手提袋遺留車上,打開一看竟是一綑綑大鈔,前一天搭載好幾組乘客,搞不清楚是哪位客人遺落。

警員黃湘祖將該筆現金,拿到銀行協助查驗鈔票真偽,經清點金額為316萬6000元,由於手提袋上沒有任何資料,黃員於是向計程車行調閱叫車紀錄,確認失主為住新北市、經營進口車買賣的廖男,廖男接獲通知立即南下領取,表示前一天南下與客戶點交一輛保時捷休旅車,收到這筆車款,客戶很開心完成交易邀請他小酌。

失主感謝 包2萬酬謝

他一直喝到晚上11點多才請餐廳代叫計程車坐回新北,不勝酒力不慎將現金遺留車上,還好運將及警方協助,否則可能要被公司罵到臭頭了,為此當場堅持包兩萬元紅包給運將,再度對他拾金不昧表達感謝。

警方指出,按警察機關辦理拾得物處理程序,民眾拾得遺失物依價值,500元以下公告15日,500元以上公告6個月後,若無失主領回,該物之所有權由拾得民眾取得,至於原本撿到遺失物可向失主索取最高三成的報酬,2012年修法後報酬降為最高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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