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訴遭主管性侵 未婚夫翻臉走人
2018/02/15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剛出社會的OL小如(化名),與交往多年男友已論及婚嫁,黃姓男主管卻對她死纏爛打,還在某次邀她看電影後,趁兩人共處對她性侵;小如事後向男友哭訴,婚事因此告吹,小如為了生計不敢提告,隱忍近10年,直到換跑道,又聽到黃男對其他女同事不軌,才下定決心提告;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將黃男起訴。
2007年1月間,剛出社會的小如被黃姓男主管熱烈追求,她顧慮對方是上司,若貿然拒絕,恐影響工作,只好陪黃男去看電影。
兩人約會後,黃男利用載小如回家機會,藉故進入小如住處,趁兩人共處一室性侵;事後小如向男友及其他同事哭訴,但卻得不到男友諒解,婚事因此告吹。
小如與男友分手後,為生計考量,只傳簡訊告誡黃男:「我沒告你是我對你最大的慈悲」;就這樣隱忍黃男的犯行近10年,直到換新工作後,2015年與前同事聚餐,聽到黃男騷擾其他女同事劣跡。
小如後悔當初沒揭發黃男惡行,決定不再姑息;黃男庭訊時承認與小如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兩情相悅,否認性侵。
檢方傳喚小如前男友及前同事,相關證述均稱曾聽過小如訴苦,且小如事後曾因此精神崩潰;檢方因而不採信黃男辯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