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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商品隱密性高 常用於洗錢難追查

比特幣劫案表格

比特幣劫案表格

2018/02/22 06:00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國內發生首宗比特幣強盜案,歹徒把比特幣轉到中國的帳戶規避查緝,刑事局指出,比特幣非貨幣,目前跟遊戲點數同樣,皆為有價商品,且每個比特幣都一樣,沒有特徵下,於虛擬的電子錢包間交易,加上電子錢包不須身分證件便可開戶,追查極為不易。

刑事局表示,目前比特幣缺乏專屬法規的交易保障機制,國人如接受、交易或持有比特幣,需注意儲存於電子錢包的比特幣,具有易遭駭客竊取、病毒攻擊而平白消失的風險,而往來的交易平台也可能遭駭客入侵、惡意倒閉。

毋須證件就可開戶 屢成駭客犯罪溫床

至於歹徒得手的比特幣,在電子錢包間轉來轉去,流入多個錢包打散,雖能掌握交易資料,但這些錢包都不須身分證開戶,根本不知使用者身分,最後歹徒透過交易平台交易,兌換現金匯入銀行帳戶,也無法證明是當時非法所得的比特幣出售所得。刑事局表示,不易追查的特性,近年來成為歹徒洗錢的管道之一,除這起強盜案外,2015年發生的香港富商黃煜坤遭綁票案,當時綁匪要求7000萬港幣贖金,指示被害人妻子到香港以比特幣開戶,以做為繳付贖金管道。

至於歹徒洗錢的管道,如單純轉帳到中國銀行帳戶,雖然現今兩岸共打機制急凍,但透過銀行的管道聯繫,仍有機會攔截贓款,不過,歹徒常以地下匯兌方式規避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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