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護嬰遭性侵 17年後一滴精逮狼
2018/02/25 06:00
惡狼被判13年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黃姓水電工17年前潛入少婦小琪(化名)家中,持水果刀逼迫20多歲小琪交出家中財物,否則就要對搖籃內的嬰兒下手;搶到5000元後,黃男逼迫小琪在孩子面前替他口交性侵,完事後黃男丟下2000元現金,聲稱相信小琪不敢說,因為沒有一個男人能接受自己老婆做那種事。17年來,小琪經歷多次自殺,警方從現場採得一滴精液,終在去年比對出黃的DNA,將他繩之以法,台南高分院依強盜、妨害性自主罪重判13年。
17年前,黃男潛入小琪的雲林住處,拿刀指向還在搖籃的嬰兒,告訴小琪如果不從就會加害嬰兒;但黃男拿了錢還不滿足,進一步性侵小琪。後來黃男認為小琪家境不好,丟下剛剛搶來的2000現金與金飾,表示「3000元先借我,3天後會寄還」,威脅小琪不可說出遭性侵的事。
小琪仍告知丈夫及報案,警方從黃男擦拭的衛生紙上採到體液樣本,但比對無結果,直到黃男另涉他案,警方採得DNA,終於比對出與性侵案精液相符,逮捕黃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