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96**變成**9696 車牌裝反遭吊銷 還挨罰
2018/03/13 06:00
稱裝行車紀錄器後 不小心裝反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市郭姓男子開車外出,遭檢舉反掛後車牌,他的車牌原是9696-**,掛反變成**-9696,被開罰5400元並吊銷車牌。郭男提申訴,表示是裝行車紀錄器後,車牌不小心裝反;但依規定不論故意或過失都不能免責,申訴無效,日前繳交舊車牌並換發新牌。
不論故意或過失 都不能免責
去年12月18日,37歲郭男開著銀色轎車,行經三民區民族一路時,遭後車以行車紀錄器拍下影像,向警方檢舉他的後車牌反掛。警方檢視蒐證畫面,發現郭男原車號為9696-**,掛反成為**-9696,警方以「號牌不依指示位置懸掛」,開罰5400元並吊銷該車牌。
郭男收到罰單後,今年1月向高市交通局裁決中心提出申訴,他表示因安裝「後行車紀錄器」,將車牌暫時拆除,安裝後,重新掛回車牌時,沒注意到顛倒,希望警方不要吊銷車牌。
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組長劉易鑫表示,郭男後車牌號碼為9696-*Q,反掛後,數字仍是9696,很有可能誤看,但英文字母Q的尾巴跑到上面去,若仔細查看,還是會發現錯誤。
劉易鑫指出,前面2個英文字母,後面4個數字的車牌,是較久遠年代發放的;後來變成前面3個英文字母,後面4個數字;近年發放的車牌號碼,大多是4個數字在前、2個英文字母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