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吊銷保母執照 對園方開罰
2018/03/16 06:00
〔記者張瑞楨、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社會局副局長陳仲良表示,將對施虐的蘇姓保母給予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吊銷保母執照外,另處6萬至30萬元罰鍰,及協助家長提出傷害罪告訴;至於托嬰中心,之前查核2次未發現違規,但本案發生後,也會依調查狀況,擬對該中心開罰6萬元至30萬元。
社會局資料顯示,57歲蘇姓保母2012年取得保母(托育人員)執照,所屬托嬰中心2016年8月成立營運,目前收托0至2歲共24名嬰幼兒,含已解聘的蘇姓保母等2人有6名保母,蘇女於2016年10月到任至今,是該中心資深保母之一。
陳仲良說,除了處分該中心,還令中心限期改善及提出防範虐嬰的具體措施,如果沒有改善,可按次處罰;情節嚴重的話,得命停辦1個月至1年,並公布托嬰中心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