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虐嬰 父推動修法 衛福部:研議中
2018/03/17 06:00
〔記者張瑞楨、林惠琴/綜合報導〕蔡姓男子指控他的稚兒疑在托嬰中心受虐,他最氣憤的是該家托嬰中心宣稱內部沒有裝監視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成為最佳搪塞理由,事發後他自己印製傳單,推動修法「托嬰中心強制裝設監視器」,認為這樣才能有效防止虐嬰事件一再發生,希望「我的兒子是最後一位被害人,不要再有下一個被害人」。
中市社會局將評估蔡父修法的建議,社會局兒少福利科長黃瑞杉說,未來將納入「台中市托嬰中心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時的考量,但細節仍須評估,包括是否開放家長閱覽、是否危害隱私權益,以及監視器品質、地點位置、光照度等是否要納入規範,這不只牽涉到托嬰中心,若要做,幼兒園也要比照辦理。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陳素春表示,裝設監視器涉及工作人員與小朋友的隱私,屬於人權的一部分,通常以法律位階訂定較合適,因此若要托嬰中心強制裝設監視器,尚得討論是要訂在子法「托嬰中心設立標準」、由衛福部核定即可實施,還是訂在母法「兒權法」、須經立法院三讀後才能實施,如訂在母法,時程會較久。
蔡男昨出示他的傳單,正面標題是「您的托嬰中心安裝監視器了嗎?請支持修法推動托嬰中心強制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背面則是其子送醫之後,骨折、腦震盪昏迷的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