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貼圖回債主 被逼賣淫近月
2018/03/18 06: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小琪(化名)兩年前與黃姓女子等人一同出遊,不管唱歌、吃飯都由黃女的友人付錢,事後黃女翻臉,向小琪追討3萬多元費用,小琪只用貼圖回應,黃女氣炸、約她出面談判,竟還找來男友充當馬夫,脅迫小琪援交還債,若業績不好還會被打,小琪還債重獲自由後向警方報案;台南地院判處黃女10月徒刑、黃女男友1年徒刑。
黃女不滿兩年前案發時剛滿18歲的小琪,在她討債時都用貼圖回覆,要她出面談判,黃女找來男友、小弟,把小琪載到租屋處,先甩她巴掌,要她向打工的店家預支薪水,如果做不到就去援交還債;小琪無法預支薪水,答應援交。
判決指出,小琪自稱遭控制,以性交易一次2000至3000元價格,由黃女男友當馬夫載她去賣淫,賣淫所得全數交給黃女,如果每天沒有援交3或4個客人,黃女就會甩她巴掌,或拿「愛的小手」打她大腿內側。
小琪直到還完債、離開黃女掌握後,向警方報案,警方依妨害風化罪將黃女等人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