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長私賣垃圾子車 遭檢調追查 隔月急退休
2018/03/19 06:00
判2年徒刑 緩刑5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環保局安南區前清潔隊長林光彪於任內指示部屬變賣40部垃圾子車換現金,中飽私囊13萬多元,檢調介入調查後,林光彪卻於隔月退休。台南地院依貪污侵占公有財物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交付保護管束,並須向國庫繳交20萬元罰款,提供指定機構18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若確定 剝奪退休金
南市環保局表示,如果林光彪日後被判刑與褫奪公權3年確定,褫奪公權那3年的退休金約180萬元會停發(採月退每月5萬元),同時把審議結果送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由公懲會對林的退休金是否追回、免議等處置作決定。
判決書指出,北市府環保局於2002年間,將60部報廢修復堪用的垃圾子車,無償送給南市府環保局,垃圾子車被分配到安南區清潔隊作垃圾定點收集清運使用,其後,南市實施垃圾不落地、不需要再使用垃圾子車,2007年間,時任安南區清潔隊賴姓隊長上簽,把其中20部子車變賣得款4萬8000元,由接任清潔隊長的林光彪把款項繳回環保局。
賣40輛侵吞13萬
至於另40部垃圾子車,林光彪意圖不法侵占公有財物,於2011年到2014年間,先後3次指示不知情部屬將其中15部子車變賣,得款4萬5000元被林光彪私吞。
2015年到2016年7月16日林光彪退休前某兩天,林再指示不知情部屬分2次把25部子車賣給回收場,得款8萬7500元,林前後侵吞13萬2500元。
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獲報貪污情資,2016年6月底立案調查,林光彪2016年7月16日退休,隔年6月22日到台南地檢署自白犯行。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決定給予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