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造字罵人 可能想規避刑責

王姓女子不滿圖書館新措施,在圖書館廁所寫上自創文字,館長狀告法院。圖為法院的判決書。(記者顏宏駿攝)

王姓女子不滿圖書館新措施,在圖書館廁所寫上自創文字,館長狀告法院。圖為法院的判決書。(記者顏宏駿攝)

2018/03/20 06:0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明道大學許姓國文老師說,傳統的造字,源自權力及環境,每一個字都有其讀音及字義,但個人自創文字,其指涉的意義,由當事人解讀最精準,她乍看下會覺得像汝、菇的合體,並不覺得有污辱人。

史上最會造字 首推武則天

許姓國文老師說,歷史上最會造字的首推武則天,例如「瞾(音照)」字,後代有人解釋為日月當空、光明普照,但又有人解釋為目空一切、唯我獨尊。唐代駱賓王為了聲討武則天,寫下「討武瞾檄」,就可以解釋武則天目空一切,唯我獨尊,所以天下人要聲討她。被告有可能要罵對方「妓女」,但為了規避刑責,再多加上草字頭和水字邊,但她不能替當事人解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