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亂玩恐嚇 學者︰學生應受法治教育
2018/04/02 06:00
〔記者曾迺強/嘉義報導〕針對有國中生在臉書恐嚇公眾,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主任許華孚表示,會發表恐嚇言論的人,多半有自我控制能力差、自尊心低落傾向,若被慫恿「發表類似言論會受到關注」,會因此受到鼓勵,在公開場合或平台對他人做出恐嚇或傷害行為,建議從家庭、學校著手,宣導強調恐嚇與傷害他人所面對的法律後果,必要時開設法治教育課程,避免學生輕忽事件嚴重性而誤入歧途。
刑法恐嚇公眾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但許華孚說,此案的侯姓、廖姓國中生在網路平台宣稱恐攻,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可能僅處訓誡與假日輔導處分。至於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對槍枝、恐怖攻擊議題敏感的美國,揚言帶槍到就讀的學校濫射,已觸犯賓州法律,加上「911」恐攻事件後,美國各州頒布「愛國者法案」,孫被起訴定罪機率不低,若罪證確鑿,刑度至少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