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苦 印假鈔 法官憐憫輕判
2018/04/17 06:0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吳姓婦人生活困苦,竟異想天開,自行用印表機印製千元及五百元假鈔,到市場購物換找真鈔,14天內得手9500元,其中販售甜甜圈的李姓攤商損失4000元最多;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吳婦經濟狀況不佳才犯案,且印製的鈔票數量15張不多,並非大規模印製假鈔牟利,昨以刑法情堪憫恕輕判2年6月。
只印15張 非印鈔牟利
檢警調查,53歲吳婦去年透過網路影片,學會用印表機印製假鈔,但她不會使用雙面列印功能,都是分別印出千元及五百元鈔正、反面,再土法煉鋼將兩面黏合起來,拿到住處附近超商、攤商購物,並藉此換找真鈔。
為防止被看出破綻,吳婦總趁商家客人較多、無暇細看時上門,交付偽鈔時,也會刻意與攤商聊天哈拉,等攤商回神摸出紙質不對,吳婦早已逃之夭夭。
去年10月20日上午10時許,吳婦又持千元偽鈔向胡姓攤商買床包,但偽鈔一事早在附近商家傳開,已有戒心的胡男一摸到鈔票就發現紙質不對,立刻高喊:「抓到了!」附近員警聽聞馬上趕抵逮人,並在吳婦家中起出犯案用的模造紙與多功能印表機等證物。
警方清查發現,吳婦去年10月6日開始犯案,至被逮總共騙了8家攤商,不法所得9500元,其中販售甜甜圈的李姓攤商損失4000元最多。吳婦坦承犯行,供稱家中經濟狀況不好,才鋌而走險。
法官認為,吳婦持偽鈔消費屬實,已觸犯偽造幣券罪,依法須處5年以上徒刑,但考量她因經濟困難才會犯案,且犯罪手法粗糙,並非大量印製牟利,犯後也已跟被害人和解,依刑法第59條規定得減輕其刑,予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