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欽震怒 拔「醉」人主管職
2018/04/23 06:00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警政署長陳家欽的隨員、刑事局股長張博鈞酒駕肇事,警政署長陳家欽獲悉至為痛心及震怒,立即將張員調離現職並降調非主管職務,張恐將面臨記大過以上的嚴重懲處。
至少記大過重懲
據陪同張博鈞的友人表示,張員對造成憾事很愧疚,並對警譽受損深感抱歉。
張博鈞後悔莫及
警政署指出,張在20日週休假日返回南部,因跟友人餐敘不勝酒力,嘗試駕車返家,途中肇事,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追究刑責外,依規定立刻調離警政署現職,並降調為非主管職務,相關責任,將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議處。
據了解,原本在高雄市警局服務的張博鈞,在陳家欽就任署長後,特別北上調往刑事局擔任預防科股長,並支援署長辦公室。
據悉,歷任警政署長通常上任時,都會帶幾名原來單位的人,當作隨員或機要,由於張博鈞僅兩線三星,不能直接擔任警政署兩線四星專員或三線一星秘書,所以先調往刑事局擔任預防科股長,再借調署長室擔任隨員或機要,張博鈞雖然不是正式秘書,做的卻是隨行秘書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