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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勞駕駛害3死/狠操駕駛連上22天班 血汗雇主罰300萬

高市勞工局調出有如行車紀錄資料的貨車大餅圖,
發現肇事司機陸乙豪(左圖,中央社)4月份幾乎
每天都出車上班。 (記者黃良傑翻攝)

高市勞工局調出有如行車紀錄資料的貨車大餅圖, 發現肇事司機陸乙豪(左圖,中央社)4月份幾乎 每天都出車上班。 (記者黃良傑翻攝)

2018/04/25 06:00

雇主違3項勞動條件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聯全通運公司」司機陸乙豪前天疑疲勞駕駛,在國道一號麻豆段追撞路肩的大貨車,造成警員郭振雄、葉家豪及違規大貨車駕駛蕭偉誌3人死亡,高雄市勞工局昨突擊檢查聯全,發現聯全竟讓陸男連續22天上班,且有7天每天工作逾12小時,以違反3項勞動條件,造成重大死傷事故,符合加重處罰要件,將對業者處以最高的300萬元罰鍰。

有7天工作逾12小時

勞工局指出,聯全通運公司司機陸乙豪自高雄出車,又於返回高雄途中肇事,造成3死車禍,陸續派人前往聯全位於高雄路竹的派車中心,稽查陸的勞動條件。

根據所取得今年4月份派車單,及車輛大餅圖等出勤資料初步判斷,陸姓駕駛自4月1日至22日,連續出勤達22天,其間並無例休,而這段期間,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的日數,至少也有7天,17、19日兩天,單日出勤更超過14小時。

此外,勞工局還發現4月份至21日止,總計加班時數已超過法定46個小時;另外輪班間隔休息時間,也有7日不足11小時,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34條及36條等情況,違規情況嚴重。

高市府主任秘書皮忠謀表示,陸乙豪年資12年餘,他連續出勤22天,違規天數創勞工局近10年來的新紀錄。業者則表示,貨運駕駛可利用時間休息,並非「超時工作沒休息」,也未要求司機要過勞駕駛。

違規天數創近10年紀錄

勞工局指出,聯全通運公司於去年8月,曾因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7日以上,及未給付假日工資等檢舉,經勞工局裁處4萬元在案,此次又涉使勞工連續出勤達22天,嚴重過勞,勞工局綜合所有事證查核屬實,依法每款加重裁罰至100萬元,總共違反3條規定,將祭出最高罰鍰300萬元,已請業者陳述意見,預計罰單最快月底送達業者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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